8月29日下午,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在會上,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王振宇就“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區別以及消費者如何科學選購保健食品進行了詳細說明。
王振宇指出,“保健品”與保健食品具有很大區別。“保健品”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是消費者對聲稱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稱。例如,宣稱“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以及宣傳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墊、理療儀、飲水機等日用消費品都屬于“保健品”范疇。而保健食品則是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可以聲稱明確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聲稱保健功能。
王振宇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清保健食品標志(俗稱“小藍帽”)及批準文號,依據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科學選購并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的線上線下渠道購買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發票或銷售憑據,謹慎通過朋友圈、微信群、會銷、小程序、電話推銷、直播間等渠道購買產品。
此外,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警惕虛假營銷套路,增強防范意識和辨別能力。要警惕使用話術,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或者炒作“養生”“天然”“調理”“減肥”等概念,甚至通過虛構科學實驗、營養指導、專家背書等方式宣傳食品具有“降血壓”“抗癌”等疾病治療功效。
王振宇還強調,消費者在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可及時聯系經營者申請售后服務;如果遭遇虛假宣傳或消費欺詐,可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也可向消協組織咨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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